| 翼城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审批项目流程图(承诺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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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1-02 12:04 文章来源:翼城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审批项目名称: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
审批依据: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
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事实办法》
收费标准:不收费
审批总时限:15个工作日
受理 1、条件 ①已批准的定点屠宰许可申请书; ②屠宰厂(场)设计平面布置图; ③设立定点屠宰厂(场)可行性分析报告; ④拟建定点屠宰厂(场)土地协议; ⑤其它有关资料。 2、岗位责任人: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人员; 3、岗位职责及权限: ①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; ②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,必须即时受理,填写审批流程表,给予申办人受理单,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。 ③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,不予受理,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、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、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。 4、时限:一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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↓审核
审核 1、岗位责任人: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 2、岗位职责及权限 ①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; ②对符合标准的,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,填写审批流程表,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审定人员; ③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,终结审批,但必须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后转审定人员。 3、时限:十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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↓审定
审定 1、岗位责任人:主管领导 2、岗位职责和权限: ①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; ②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,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,上报市商务局审批; ③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,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、交换意见后,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,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,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。 3、时限:二个工作日 |
↓告知
告知 1、岗位责任人:受理人员 2、岗位职责及权限: ①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,制发审核文书并归档。 ②对批准的,制作有关文书,通知申办人领取; ③对不予批准的,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、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,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。 3、时限:二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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